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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北京社保退休办理流程

发表时间:2023-06-10 01:08:22  来源:资讯  浏览:次   【】【】【
北京社保退休办理流程     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是一个保险购买决策平台,提供意外险、健康险、医疗险、人寿险、重疾险评测、攻略、百科、问答知识,帮助用户科学购买合.

北京社保退休办理流程

北京社保退休办理流程

    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是一个保险购买决策平台,提供意外险、健康险、医疗险、人寿险、重疾险评测、攻略、百科、问答知识,帮助用户科学购买合适的保险。学保险知识,选择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
    问:北京社保退休办理流程
    答:
    朝阳区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流程如下:

求北京社保办理流程

    那营业执照,申请员工的身份证去劳动局办理就好了。

2022年北京办理退休手续流程及所需材料有哪些?

    以下来自[社保行]的专业回复:

    办理条件

    01、正常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女非管理岗位年满50周岁;(由于开始执行延迟退休政策,所以正常退休年龄已现有政策为准)2021年北京办理退休手续流程及办理所需材料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02、因病提前退休(职)

    1.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或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0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3.工种须经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处确认并履行备案手续(原为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其中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

    4、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1]49号)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公式,并在公示期内不存在异议的。

    办理材料

    基本材料

    1.职工档案(按照劳力字〔1992〕33号文件规定整理)

    2.《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六份

    3.《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

    4.《参加工作时间及缴费年限确认表》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本人页)

    6.身份证复印件

    7.曾领取失业金人员需提供《北京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复印件

    01、正常退休

    基本材料同上、《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02、因病提前退休

    基本材料同上、《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0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基本材料同上、经备案确认的本单特殊工种名录一份、《特殊工种退休公示结论表》一式二份、职工本人退休申请一式二份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由申报单位完成退休待审职工的阅档、公示、填表、加盖公章等前期准备工作。

    2、申报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缴拨关系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在职职工减员手续,同时下卸退休人员的社保信息电子数据。

    3、申报单位将退休人员的社保信息数据带入退休核准系统企业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核算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打印《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4、申报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向所属退休核准部门申报办理退休核准手续.

    5、退休核准部门按照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由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填写《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核准资格核准告知书》(下称“告知书”),反馈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可按告知内容补充相关材料后再次申报职工退休手续。

    6、退休资格和待遇核准无误后,有单位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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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种国有、集体企业三资、私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22%7%20%7%13%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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